郑州财经网

当前位置: 郑州财经网 新闻中心 地方新闻 正文

江歌妈妈诉网暴者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被判二年三个月

时 间:2023-04-19 03:44:05 来 源:网络

  江歌妈妈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被判二年三个月

  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从福建省建瓯市法院及江歌妈妈江秋莲处了解到,4月17日,建瓯市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江秋莲自诉林某侮辱、诽谤一案,以侮辱罪、诽谤罪,数罪并罚,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。

  法院提供的信息显示,2016年11月3日,江歌(江秋莲之女)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。该案宣判后,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“独狼独语4”等,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博文。江秋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歌及其本人构成侮辱、诽谤,遂以林某犯侮辱罪、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。

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相关言行应受到法律规制,被告人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、诽谤,公然贬损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、诽谤罪,应予数罪并罚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  自诉人江秋莲及其诉讼代理人、被告人林某参加了庭审及宣判。(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王选辉)

【复制网址】 【打印】
免责声明:刊登本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,绝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担保其真实性,若有侵权,请联系编辑删除。